少女捅死性侵男 获刑4年值得商榷!
【核心提示】备受社会关注的90后少女故意杀人案10日在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旋某琦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09月11日《中国新闻网》)
【事件回放】时间回溯至2011年5月28日晚7时许,广州火车站前广场人潮涌动,18岁的惠州龙门县女孩旋小琪,停下了在广州大道南一家美发店的工作,欲买火车票去厦门投奔网友、度假休闲。据旋小琪事后供述,当时广场上一名年约50岁的大叔主动搭讪,热心帮她提行李、买车票。这名中年男子叫杨金元,湖北人,平时靠在火车站代客拉行李为生。
由于当晚车票售罄,旋小琪在买下次日发出的票后,身上只剩下50多元。此时大叔提出,可带她回家留宿,“钱看着给就行,不给也行”。见对方年纪大,旋小琪轻信地跟其到了越秀区瑶台向阳大街某出租屋5楼。 “狭小的单间怎能睡两个人?”敷衍聊了约半个钟后,旋小琪想离开。谁料大叔突然变脸,威胁并提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且上前对她动手动脚。“他说如果要走,就杀了我。”旋小琪被吓得不敢喊叫。
其后,杨去洗澡。“他没关澡房的门,可以看到我。”旋小琪称,她只好取下了墙上的匕首握在手里,“原本想吓吓他,让他放我走”。 澡后,杨光着身子上前再度提出性要求。旋小琪持匕首要他不要靠近,“否则不客气”。对峙推拉间,旋小琪突然失手在杨金元的锁骨上刺了一刀。杨金元抢刀,争夺间,匕首重重地划在了旋小琪的左腿上,鲜血直流,慌乱的旋小琪拼命乱捅。悲剧就这样发生了……(新华网新闻《少女面对性侵捅死裸体大叔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今天在网上看这位《90后少女捅死性侵大叔获刑4年》的报道后,心里很不是个滋味!这也让笔者想到,以后女性在遇到这样没有退路的性侵时,是该举刀还是要递套?看来,这真是个问题,大家必须面对的的一个现实问题!这个年代,面对强奸该不该以死相拼,要不要做贞节烈女,我想,各人会有各人自己的想法,这里就不进行探讨。只是觉得本案这位无辜的花季少女,实在让人觉得可悲!面临可能的性侵害,举刀反抗吧,自己成了法律认定的罪犯;不反抗吧,则必然遭到性侵害,一生的幸福和尊严都会毁掉。因此,笔者认为,少女捅死性侵大叔获刑4年的判决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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