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过半女性都曾发生婚外性行为
20世纪40年代美国著名的金西调查表明,有50%的男性和26%的女性至少经历过一次婚外性行为;这个比例在不断上升;有晚近的研究表明,有三分之二的男性和二分之一的女性曾经经历过一次以上的婚外性行为。当某种行为成为超过半数的人们的行为之后,它引人关注是很自然的。
在对待婚外恋的态度上,大多数人持有相当严厉的否定态度,根据笔者的调查,北京随机样本中,有82.4%的人不赞成婚外恋情;更有93.1%的人反对婚外性关系。不少中国人以为西方人对婚外恋满不在乎,其实不然。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75%的人明确认为婚外性关系是错误的;91%的人认为婚姻的忠贞是重要或极为重要的,不能容忍对方的婚外性行为,一旦发现,就意味着婚姻的终止。
由于婚外恋主要涉及的是夫妻的感情问题,所以尽管它对夫妻关系绝对是一种伤害,但毕竟同有伤害对象的犯罪如身体伤害、偷盗抢劫一类不同,好像双方都有一些责任:搞婚外恋的一方固然难脱罪责,被伤害的一方也并非完全无辜——没有能够吸引住对方的全部感情。这样说似乎对受伤害的一方有欠公允,但是在感情的问题上,情况就是如此复杂,感情的归属不像财产的归属那样确定无疑,对感情伤害的规范与处罚因此也不能像对财产伤害那样简单。
对于婚外恋的正确态度是:首先,从婚姻道德的角度,婚外恋是应当受到严厉批评的,因为它违背了婚约中的夫妻相互忠诚的承诺。其次,人的权利是完整的,并不会由于缔结婚约就丧失了与第三人发生恋爱和婚外性行为的权利,因此,婚姻的“出轨”只是违背了当事人的忠诚承诺,违背了婚姻的约定,违反了婚姻道德,并不是刑事犯罪。第三,婚姻“出轨”是“玩火”,对婚姻具有极大破坏力,当事人在从事此类行为时须充分意识到其严重后果。
在丈夫发生外遇的情况下,妻子该如何应对?我想无非有以下三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离婚;第二种选择是劝丈夫回心转意,如果他态度诚恳,就原谅他,并警告他下不为例;第三种选择是在既不想离婚又觉得心里不平衡的情况下,那就自己也去搞个婚外恋,两人扯平。最没道理的是选择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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