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后再买算第几套房? 四种情况帮你解惑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8-12 17:37
目前广州的限购政策可以“卖一买一”,不少改善型的买家也希望通过出售面积小的旧房,换一套面积大的新房。不过由于目前还同时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不少市民弄不清自己出售旧房后再按揭购买新房,到底属于第几套房,可以申请几成首付,付多少利息。为此,记者采访了广州安家世行市场部经理陈溢溢。据其介绍,目前市民将自己拥有的一套住房出售再购房,主要有四种情况。不同的情况,对第几套房的认定也不相同。
情况1 只有一套无按揭房产,出售后按揭购买第二套房 ★算首套房 该种情况下提供房产出售税单,可按首套房贷申请。目前,大部分银行对于首套房贷可以给予首付三成,利率按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年利率7.05%)计征。 提醒需要注意的是,个别商业银行现阶段暂停了二手房贷业务,也有个别银行要求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0%(即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7.755%),购房市民可多找几家银行,尽量规避。 情况2 原来有两套房产,两套都没有贷款记录或有一套有贷款记录 ★算二套房 该情况出售一套房产后,市民想再按揭购房的话,提供房产交易税单,银行将按二套房贷办理按揭贷款。首付六成,利率按基准利率至少上浮10%。 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按照首付六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办理。 情况3 只有一套有按揭房产,出售后按揭购买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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