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提高10% 投资运营需加速推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会议要求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
会议批准了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这次共有482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至此,从1990年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以来,共有16.6万多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据新华社电)
部分省份养老金支出压力增大
专家称养老金投资运营需加速推进
本报针对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分析人士表示,这将对部分省份的养老金支出带来一定压力。根据中国社科院此前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年》的统计数据,2011年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额突破两万亿元,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达14个。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养老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养老金投资运营、保值增值已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地步。目前一些省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赡养率出现明显上升,2011年青海和甘肃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赡养率分别从2010年的36.72%、41.69%上升至44.62%和47.84%,分别上升了7.91和6.15个百分点。内蒙古、宁夏、湖北、江西和吉林等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赡养率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记者 陈莹莹)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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