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国脚因受贿被判5年6个月至6年 均被罚50万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6-13 13:44
今天上午9点,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国脚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有了最终的定论,申思被判6年、祁宏、江津、李明(小)分别被判5年6个月。此外4人均被判处罚金50万元。
据央视报道,四人曾在2003年末代甲A收官战中收受贿赂,每人获得200万元,共计800万元。
申思曾担任前国奥队队长,1973年生于上海,前上海国际队球员,退役后担任中甲上海中邦队主教练。2010年10月有报道称,申思被沈阳反赌扫黑专案组带走协助调查。
祁宏,1976年6月3日出生于上海,主要司职中场进攻组织和影子前锋。作为从上海各级少年青年足球培训系统中脱颖而出的优秀球员,年仅19岁便成为上海申花队夺得甲A联赛冠军的主力,与范志毅、谢晖并称“三剑客”。在2002年韩日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第二阶段,攻入三个关键入球,是中国队唯一一次打入世界杯决赛阶段的主要功臣。在前国脚申思失踪的同时,祁宏也被沈阳警方带走协助调查。作为女足国家队的助理教练,祁宏也成为现役国字号教练卷入此次扫赌风波的第一人。
江津,男,中国前足球运动员,1968年10月17日出生于上海。2002年6月以主力门将身份代表国足出战韩日世界杯,参加了全部3场小组赛。次年转会上海国际,期间随队获得甲A联赛亚军。2005年转会上海中邦效力至退役。曾担任中国明星足球队的教练,组织过一些慈善比赛。2010年在足坛反赌扫黑案中被带走协助调查,随后被采取强制措施。2012年3月,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批准逮捕。
李明,原效力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后自由转会加盟上海国际,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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