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守则
作者:刘平
一名昔日的同学病逝后,大学同学间的邮件来往一下多了起来。今天又收到马同学发来的一份“同学聚会守则”,作者不知是谁,写得挺好。现在各种聚会逐渐多了,也许是人上了岁数,大家开始念旧了。马同学发来的这份“聚会守则”固然反映出对社会风气的一种无奈,但不失为时下各种聚会的一个参考。
一,禁止攀比职位。少年得志的请照顾大器晚成的;后来居上的请礼遇小时了了的;出人头地居高位者最好展现您虚怀若谷的气度;无名英雄基层人员不妨保持您不卑不亢的姿态。
二,禁止攀比家产。腰缠万贯的当感念创业成功的幸运,身无长物的多享受精神生活的充实。
(现在的同学聚会的确有攀比之风。本来“欲与天公试比高”也是一种动力,但以功名排座次就有庸俗之嫌疑了。我就很讨厌那种动不动让“大官”、“大款”成为“座上宾”的做法,同学聚会又不是开党代会。所谓“大官”、“大款”也是相对的,在有的人眼里大得不得了的“市委书记”,在另一些人眼里实在算不上什么,何必在同学面前露出那副媚态?所谓“大款”也是同样道理,在下岗工人面前你得瑟个什么劲。)
三,请配合筹备组的食宿安排并尊重他们的辛苦劳动。坐拥豪宅的和暂居陋室的请共同回顾当年的岁月。
(这也许只是一种良好的愿望,经济地位的差异是回避不了的事实,尤其是小学同学聚会,不可能要求大家在巨大的差异面前仍然保持心平气和的“和谐”,彼此之间的客气只是一时的表面现象,已经属于不同的“阶级”,不“斗争”就很不错了。)
四,请对外貌、着装、发型、发色、腰围、体重、视力、行走速度等等状况百异、个性千秋的同学一视同仁。女生禁止攀比老公,男生禁止攀比老婆,男生女生禁止攀比儿女。有无神仙眷侣、儿女是否出众、膝下犹虚或子孙满堂,不是此次聚会的主要议题。禁止有家室者再度偷猎爱情,或有过不和谐历程者分享经验。
(对外貌腰围等一视同仁问题不大,不攀比老公儿女不大可能,即使嘴上不说,心里也在进行比较,这也是人之常情。当然为了和谐的需要,最好嘴上不说,心里较劲是另外的问题。至于“偷猎爱情”和“分享离异再婚之经验”,年轻一点的同学聚会需要重视这方面的情况。)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