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胡林果 刘恩黎)近日,重庆曝出一起女研究生因“单身、不稳定”为由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的消息,职场性别歧视的话题再一次引起网民的热议。面试时的“奇葩”问题背后究竟意味着什么?女性的就业权益又该如何保障?专家表示,制度的保障和社会的良好氛围将助力新时代女性走入职场。
“没想到是否有男友也成了面试的考察范围”
魏某和张某是西南大学研三的应届毕业生,不久前学校操场举行了一场校园招聘会,平时关系很好的两个女孩就相邀一起参加了重庆一区县质监局的招聘面试。提交简历材料后,因专业对口两位同学很快引起了招聘方的关注,而她们怎么也没想到看似顺利的面试却因为“个人问题”碰了壁。
“开始他们看了我的简历,又对专业方面的知识进行了问答,感觉都不错,但最后问及是否单身时,招聘方就犹豫了,只是笑着说怕我在重庆不稳定让我回去等消息。”魏同学说道。
据了解,魏某今年26岁,是河南新乡人。今年研究生毕业的她打算在重庆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在这次面试中意外因为单身被拒后,她打趣地说:“开始还以为这单位除了提供工作还帮忙解决个人问题,没想到是否有男友也成了面试的考察范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河海大学水务工程专业的陈姓女研究生在面试天津市某区港航局时,也因单身还未结婚被婉言拒绝,“他们告诉我这个职位要长时间出差,我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再考了本校的博士。”
在北京市昌平区一所中学任教的小陈告诉记者,她在应聘该中学时就被人事问及是否有男朋友,当她表示自己在北京有男朋友并打算留在北京工作时,“人事部门的人似乎很高兴”。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应聘学校工作人员还问及“男友是不是北京人”“男友是做什么的”“有无结婚打算”“结婚后多久打算要小孩”等问题。
小陈说:“去应聘简直跟见家长有得一拼。”记者了解到,不少像小陈这样的求职者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往往都会全盘托出,甚至主动将问题的答案往应聘单位想要的方向去靠拢。“工作这么难找,口头回答还是先让招聘人员满意吧,毕竟进入了这个门槛才有谈条件的权利。”
单身女性容易因感情问题离开岗位?
女性在就业时遇到的各种“奇葩”问题引发了网友的诸多讨论,许多女性网友都纷纷表示“太不公平了,希望社会能给女性平等的机会”。网友“湘陵仙子”说:“这都不让单身女生就业了吗?除了爸妈催找对象,连用人单位也开始嫌弃了。”
“光明日报”官方微博发起了一项名为“女研究生求职因单身被拒,你怎么想”的投票,38%的网友投票表示“赤裸裸的歧视,招聘方不对”,排名第二的则是“不稳定的因素多了,不能全赖单身”,有34%的网友投该选项。
针对用人单位拒收“单身女研究生”的做法,北京某金融行业人力资源经理告诉记者,“不是不愿意要单身的女研究生,而是女研究生毕业都快30岁了,肯定将结婚列入日程,还是单身的话很容易因感情问题离开岗位,因为不少女生都觉得‘干得好不如嫁得好’,那样的话占用了我们的用人指标和培养的精力,这是很不划算的。” 而我国相关法律早已规定了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存在性别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此前,某药业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道出了用人单位方面的“苦衷”。“单位曾出现过女研究生进单位不满一年,正想好好培养她,结果她结婚怀孕了。这个真的很麻烦。”她说,公司不会拒绝全部女研究生,“对于那些坚定回答暂时先把工作做好,不考虑个人问题的女研究生,我们还是会留下的。”
网友“若峡湾”则表示,现在用人单位其实也在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女生找着好工作的也不在少数,是否单身只是其中一个考量因素,而部分用人单位追问个人感情状况也不排除有满足自身好奇心的成分存在。
专家:制度保障女性权益 社会营造女性自立氛围
不久前,河南省商丘市尚博学校对育龄女教师列出“霸王条款”,而随着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二孩妈妈在职场上遭遇到的“不公待遇”也广受关注。
“没找工作时就被歧视,找了工作后怀孕受限制,生完孩子也遭遇‘不公’,女性的就业权益到底要怎样保障?”不少网友在微博上提出质疑。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个别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确实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消除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首先还是得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上发力。
“保护女性权益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细化和落地,而用人单位方面有意无意地规避,体现出企业方面在用工成本上也需要政策的支持。”
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苏文卿表示,一方面,随着高校扩招和毕业生总人数基数的扩大,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相应被放大,而另一方面,女性自身应更多地呈现出自主、自立的形象,让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更加全面的眼光去考量女性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