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若细则高力度执行6个月 房价将降超20%
原标题:专家称若细则高力度执行6个月 房价降幅将超20%
专家称调控政策若高力度执行6个月以上,房价降幅将超20%
■本报记者 李木子
除粤版新“国五条”细则外,其它省市的调控细则在3月最后两天集中“爆发”。与粤版“国五条”相似,京沪深津等地的地方版细则延续了新“国五条”的调控主线。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地产运营研究所所长蔡为民认为,对于20%的个人住房转让税征收问题,市场经过了一个月的消化吸收,此次算是利空出尽,地产板块或是保持稳定,或是继续上涨。
每一轮房地产调控的消息都会重挫股市。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定调房地产调控继续执行,被称为新“国五条”,2月21日,上证指数下挫2.97%,深证成指下滑2.59%;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国五条”执行细则,3月4日,沪深两市跳空低开,上证指数受挫下滑3.65%,深证成指同样重挫5.29%;至粤版调控细则发布之后,深证成指小幅收低0.93%,上证指数下滑1.25%,地产板块高开低走,仅下跌0.36%。
新“国五条”细则中明确表示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粤版执行细则中增加了限购的城市,而北京则是收紧限购的标准,要求“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同时还规定一旦查出购房资格造假,5年内都不可再购房。
增加有效供给是稳定商品住宅价格的重要保障。多地细则中对于中小户型用地的供应及信贷支持均开“绿灯”。在稳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面,上海明确提出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北京则特别提出,要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在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方面,两市均表示将在开发贷款方面,优先支持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
至于房价控制目标,北京表示新建商品住宅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上海提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其它出台细则的城市,比如重庆、合肥、大连、厦门等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与2011年相似,参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或GDP增长水平。
此外,北京上海合肥等地进一步重申将严厉打击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预计,2013年上半年,市场将出现成交量大跌,成交价平稳的局面。如果政策高力度持续执行超过6个月,房价下调幅度有可能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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