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现有657所公办学校 民工子女可免费读
猫儿石实验小学,孩子们在学校开心成长。 重庆晨报记者 许恢毅 摄
重庆晨报讯 (记者 黄晔)进城具有合法工作、合法居住地但没有暂住地户籍的农民工,子女可在当前务工及居住城市所在地就近入学。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重庆接收进城民工子女读书的公办学校现有657所(统计于2011年秋季学期,2012年各区县可能有调整),其中主城九区和北部新区有170多所(详见下表)。
今秋入学的招生工作还没有启动,具体报名时间家长可电话咨询各区县教委。
民工子女入学程序
市教委介绍,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原则是,以流入地(农民工当前务工及居住的城市所在地)地区县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划片就近入学。农民工子女入学程序具体如下:
1.办理入学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家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长从业证明(用工合同复印件或工商执照复印件或街道出具的打工就业证明);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子女原学籍证明材料(小学、初中新生入学需要有原户籍地乡镇的外出就学证明,转学需要有原学校的转学联系表或转学证明)。
2.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上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根据其实际暂住及当地教育资源的分布情况,指定学校接收就近入学。
3.从原就读学校来我市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应先向暂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到其指定的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关转学表册,由接收学校盖章,再由原就读学校及区县教委盖章,完成转学手续。
免赞助费学杂费书本费
进城农民工子女在主城区入学,享有当地户籍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收费以及评优评奖、入队入团、课外活动、升学考试、贫困家庭教育资助方面与居民子女一视同仁。
按我市现行政策,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办理转出、转入手续时,学校及主管部门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入学无需缴纳“赞助费”、“借读费”、“择校费”等。
市教委介绍,重庆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将进城农民工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免除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市和区县财政每年投入1.5亿元解决农民工子女“两免一补”问题。
主城九区和北部新区2011年接收民工子女就读学校
渝中区
解放小学 电视塔村56号 68811164
鹅岭小学 峨岭正街175号 63671683
人民路小学 人民路2号 63862908
东升楼小学 望龙门巷15号 63920624
临江路小学 西来寺13号 63846781
市25中学 新华路155号 63832128-8800
杏林中学 菜家石堡28号 63921809
大坪中学 大坪长江支路5号 86110324
江北区
滨江小学 下石门1号 67606638
猫儿石实验学校 猫儿石新胜村309号 61822880
胜利村小学 铁山坪街道胜利村 67551787
鱼嘴镇龙胆完全小学校 鱼嘴镇仰山村 67581167
重庆市蜀都中学 小苑一村21号 67956440
寸滩实验学校 寸滩村16号 67092102
14中学 寸滩街道海尔路5号 67995610
46中学 铁山坪街道岚垭村66号 67780414
五宝中学 五宝镇马井村 67586275
九龙坡区
华岩小学 龙华大道18号 65490271
65中学(小学部) 石小路 68619438
巴山小学 石桥铺石新路83号 68462180
滩子口小学 滩子口路75号 68503024
西彭元通小学 西彭镇元通村二社 658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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