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司机互开远光灯 行人路中遭碾压身亡
来源:21cn 责任编辑:自由的鱼儿 发表时间:2015-12-29 00:14 点击:次
互开远光碾死行人,图为事发现场
两车会车时互开远光灯,行人路中遭连撞身亡。日前,陕西渭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中年男子惨被撞死,发生此悲剧的导火线竟是远光灯。两车互开远光灯,会车瞬间共同碾死路人。
近日,司机王某报警称被对面来车开远光灯“闪瞎眼”,撞倒一个行,对面那车继而将行人碾死。然交警找到另一肇事司机周某,通过其行车记录仪看到,实际上王某也开了远光灯,是此事故主要责任人。
据肇事司机王某报警称,他被对面来车开远光灯“闪瞎眼”,没有看到这个过马路的人。王某表示,他撞倒一名行人后,对面车辆紧接着将行人碾死后跑了。
根据王某的描述,交警很快找到另一辆碾轧了受害男子的轿车司机周某。根据周某车上的记录仪显示,受害者在过马路时,先是在马路中间被王某车的碰撞,倒地后又被周某的车碾压,最终不幸死亡。
王某报警时称周某车的远光晃得他看不见,但实际上他自己在事发时也同样开着远光。目前,肇事司机王某和肇事周某因各自责任,分别被警方处以刑事和行政拘留。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米之前切换至近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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