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用何标准评价男人性能力强弱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有这样的说法“近年来年轻男性有阳痿现象增多的倾向,其中主要是由于女人过分主张平等享受性行为而造成的男性阳痿就是新型阳痿。”深感社会性别的潜移默化的变化,对人们性的影响已经很明显了,抑制不住写东西的冲动,这里把早就想探讨的关于男女性能力的观点和大家一吐为快。
专家指出性能力是产生性兴奋/性唤起和达到性高潮的潜在生理-心理能力。包含了性的生理功能即精子、卵子数量和质量、性激素水平、神经反射调节系统、对性刺激的反应性、勃起或阴道润滑程度、自身获得性快感(性高潮)的阈值等;也包含了性的心理功能:性欲、捕捉性信息的敏感性、性愉悦感、通过性活动保持身心健康的能力以及建立和维系亲密关系的能力。也就是说,性能力应该是一个“自主”的术语,不应该是一个“他主”的说辞。性能力是需要在性关系中才能体现出来的,性关系是性能力得以体现的载体。性关系互动包括:对性伴侣的吸引力、取悦性伴侣的能力,还有性活动的次数、性活动进行的时间长短、让性伴侣获得性快感(高潮)的能力、感情基础、性问题的沟通交流等。
在我们社会中女性的权利和地位逐渐提升的同时,女性追求性满足的需求也渐渐浮出水面。愈来愈多的女人不能忍受无味的性生活,她们认为自己有获得性满足的权利,并且会主动提出要求。这种现象改变的是性关系,关系变化了,所表现出的男女双方的性能力也就发生了变化,因为载体变了,表象一定会变。就像同样一幅画,在不同的光线条件下,视觉效果完全不同。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的丈夫,新婚的时候夫妻生活也就1-2次/月,现在4年没有性生活,可是他幻想着心爱的女人自慰的次数却是1-2次/周。我们如何评价他的性能力呢?如果按他妻子的叙述,够得上阳痿的诊断了,如果从他的角度看,我们就不能下这个诊断。这就是在这样的性关系下,丈夫和妻子的性能力表现,不能说这位丈夫和妻子的性能力一定是这样的。也就是说,性能力的评价不能脱离关系层面,即使是自慰,也算是自己和自身的性关系。
因此,不能说女性追求高潮是过分的要求,也不能说男性满足不了女性就是性无能。夫妻的性生活,首先要关注关系层面、感情层面的东西,这是基础。如果这层面上没问题了,再考虑在这个关系中表现出来的性能力问题,才有意义!否则,就会出现盲目夸大或否定一个人的性能力,这对个体的心理健康非常不利。临床上因为自己的性能力“低下”而自卑的病人太多了!这是惨痛的教训,不应该继续发生了!“由于女人过分主张平等享受性行为而造成的男性阳痿就是新型阳痿”的论断更是荒谬的,不仅多了一顶“新阳痿”的大帽子,而且还批判了女性争取性愉悦权利的行为,从性医学和性社会学上来讲,都是严重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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