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情侣违规合租与人起纠纷 不敢告诉房东却报了警
来源:E都市 责任编辑:午夜游鱼 发表时间:2016-01-06 10:08 点击:次
图.两人核算半年来的水电燃气和房租费用
昨晚杭州双菱新村一居民楼内,有一名男子向采荷派出所民警寻求帮助,说与一名女子起了纠纷。
昔日合租友人 突起争执
18:00小区内静悄悄的,我们敲开报警人王先生(化名)的房门,他与起争执的何女士(化名)都在家中。王先生说,与何女士及其男友合租半年多来,关系非常好,经常一起喝酒吃饭。何女士还曾帮自己垫付过三个月房租!
1月4日王先生租房合同到期,1月5日晚,他打算与何女士结清房租。
不愿付500元?他求助民警
但是何女士却要求王先生多摊付500元。何女士告诉记者,多余的这500元,她是代房东履行收租权利。王先生表示“干脆就叫房东来”,虽然这么说,但长达一个小时的争论中,两人却都没有联系房东,只是求助于民警。奇怪!
背后的故事!想瞒着房
东记者观察,房屋格局为三室一厅,何女士与男友住主卧,王先生居次卧,另外还有一个小房间。小房间是房东要用来放东西,不希望出租的。但是两人看小房间闲置着,干脆瞒着房东,私下协定带朋友来住,收房费,两人均摊。
只是何女士没想到,王先生却带来他的母亲,在里面住了2个月。却绝口不提房租的事情,何女士觉得即使是亲戚,房租也应该给自己一点。王先生却说,带自己亲戚来住,怎么还收钱呢!
虽然起了争执,两人也压根不敢把实情告诉房东,怕房东不退押金。
最后,经过近一小时的争执,两人以王先生付出300元的价格达成和解。
但是房东再三申明不能出租的房间,承租人能自作主张替房东行使收租的权力吗?
1月1日《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增加居住使用人,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转租居住房屋的,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最新推荐更多>>>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